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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媒体平台是否应该对用户言论负法律责任?

立论

正方立论

各位评委、对方辩友:

今天我方立场是:社交媒体平台应当对用户言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这不是一句轻飘飘的“管起来”,而是面对数字时代血的教训后,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——当一条谣言可以引爆一场暴乱,当一个算法能把仇恨推送到千万人眼前,我们还能说平台只是“中立通道”吗?

不。平台早已不是水管,而是电视台+出版社+社交广场的三位一体。它们不该再躲在“技术中立”的盾牌后面,逃避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。

我们从三个层面论证:

第一,平台拥有实质性的内容控制权,就该承担相应责任。
你说平台只是“展示”内容?可你的首页不是随机刷出来的,是算法精心挑选的。TikTok知道你喜欢什么,Facebook决定你看到谁的声音被放大。这种“选择性呈现”本身就是一种编辑行为。传统媒体因为编辑权要负责,为什么数字时代的“超级编辑”反而能免责?
这就像一家酒吧老板说:“我只是开门做生意,客人打架跟我没关系。”可如果他明知有人闹事还特意把音响调大、把监控关掉,你还觉得他无辜吗?

第二,现实危害已经证明,放任等于纵容。
2017年缅甸罗兴亚人危机中,Facebook被联合国调查认定为“仇恨言论扩散的主要工具”。虚假信息煽动种族清洗,导致数千人死亡。事后扎克伯格道歉了,但没人坐牢,也没人赔偿。
在美国国会山骚乱前,大量煽动性内容在YouTube和Parler上被算法疯狂推送。这些平台不是不知道,而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——因为流量就是利润。
当生命因平台的沉默而消逝,法律必须说:你不能只赚好处,不担后果。

第三,追究平台责任,是最有效、最可行的责任落实路径。
有人说,应该罚发帖的人啊!可问题是,匿名账号满天飞,跨境执法难如登天。一个小主播造谣,你让他赔一万块,他拍拍屁股注销账号走人。但平台不一样——它有钱、有组织、有服务器,追责成本低、执行效率高。
这不是“替罪羊”,这是“抓关键节点”。就像食品安全出了问题,先查的是超市和平台,而不是每一个菜贩子。

最后我想说,我们不是要扼杀言论自由,而是要建立数字时代的责任伦理。自由从来不是无边界的,高速公路允许你开车,但超速要罚款。平台给了你麦克风,但也必须为扩音器的滥用负责。

因此,我方坚定认为:社交媒体平台,必须为用户言论承担法律责任。

谢谢大家!


反方立论

各位好,

我方立场是:社交媒体平台不应承担用户言论的法律责任。

请注意,我们不是在为谣言辩护,也不是想让网络变成无法无天的丛林。我们反对的,是把本属于用户的发言责任,强行转嫁给平台这个“数字替罪羊”。

这背后藏着一个危险的逻辑陷阱:以为只要惩罚平台,就能净化网络。但真相是——这样做只会扼杀自由、助长审查、伤害创新,而且根本治不了病根。

我们从三点展开:

第一,追究平台责任,必然导致过度审查与寒蝉效应。
一旦平台要为每条帖子负法律责任,它们会怎么做?不是加强审核,而是直接“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个”。
你看现在的微博、抖音,多少正常讨论被误删?多少敏感词连提都不能提?如果再加一道“法律责任”的高压线,平台唯一的应对策略就是:锁死评论区、限制转发、全面预审。
最终结果是什么?不是清朗网络,而是万马齐喑。普通人发声更难,弱势群体声音最先消失。

第二,技术上不可行,法律上不公平。
每天全球社交媒体产生超过500亿条内容。就算你给每个平台配一亿个审核员,也看不过来。AI识别更不靠谱——它分不清讽刺还是煽动,看不懂语境和隐喻。
在这种情况下,要求平台对“看不见的内容”负法律责任,就像要求邮局为每封信里的思想坐牢一样荒谬。
责任必须与能力匹配。你不能让一个人为他控制不了的事买单。

第三,真正该负责的是用户和政府,不是平台。
用户造谣,该被起诉的是用户;政府监管不力,该问责的是监管部门。我们现在却想用“平台担责”来绕开这两个难题——既不敢严惩违法者,又不愿投入公共治理资源,于是就把锅甩给企业。
这叫“懒政思维”。

更要警惕的是,这种模式一旦确立,会成为权力干预舆论的捷径。今天说“为了安全”,明天就可以说“为了稳定”,后天就能以法律责任为名,要求平台删除一切批评声音。

我们不妨问一句:如果Meta、Twitter在中国运营,它们会不会立刻变成官方喉舌?答案不言而喻。

所以,我方坚持认为:平台可以加强自律、配合监管,但绝不应成为用户言论的法律责任主体。否则,我们将用自由的代价,去买一个虚假的安全幻觉。

谢谢大家!


驳立论

正方二辩驳立论

对方一辩刚才说了三个词:寒蝉效应、技术不可行、替罪羊。听起来很悲情,像一个无辜的企业在风雨中颤抖。但我想问一句:你们真的无辜吗?

你说“一旦担责就会过度审查”,那我请问——现在平台删帖少吗?为什么平时删起“敏感内容”来眼都不眨,到了仇恨言论、儿童色情、诈骗信息面前,反而说自己“无能为力”?这不是能力问题,是动机问题!

再说“技术不可行”。每天500亿条内容看不过来?可你的算法偏偏能精准推送广告、推荐爆款视频、让人刷到停不下来!你告诉我你看不清内容,却能算准人心?这叫选择性失明!

更别提“替罪羊”这个说法了。我们什么时候说要放过造谣者?什么时候说政府不该加强执法?没有!但我们必须面对一个现实:个体违法者隐身于网络,跨境追责难如登天;而平台,有钱、有数据、有算法、有服务器,是最容易落实责任的一环。

这就像食品安全。超市卖过期食品,你能说“真正做饭的是厨师,锅该他背”吗?不行。因为超市有检验义务,它是流通链条上的关键控制点。同样,社交媒体平台就是信息传播的“质检站”。

欧盟已经通过《数字服务法》(Digital Services Act, DSA),明确要求大型平台对非法内容承担风险管理责任。德国《网络执行法》规定,平台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明显违法内容,否则面临巨额罚款。这些不是乌托邦,是正在发生的现实。

所以,请不要把“法律责任”等同于“全部责任”。我们主张的是合理、分级、可执行的责任,不是让平台当上帝,而是让它做该做的事——守住底线。

对方担心自由被压制?可真正的自由,从来不是建立在放任之上的。高速公路之所以让人自由驰骋,是因为有交规和摄像头。没有规则的自由,只会变成弱肉强食的丛林。

因此,我方重申:平台有能力、有影响力、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这不是打压创新,而是为数字文明筑起护栏。

谢谢大家!


反方二辩驳立论

谢谢主持人。

刚才正方说得义正辞严,仿佛只要给平台戴上“法律责任”的镣铐,网络世界就能一夜清朗。但他们忘了问一个问题:谁来监督监督者?

你们说平台是“超级编辑”,那好,我问你:编辑的标准是谁定的?是你口中的“算法”吗?还是平台高管开会拍脑袋?如果平台要为每句话负责,它唯一的自保方式就是——闭嘴。

看看现实吧。微博评论区经常“仅发帖人可见”,抖音动不动就“疑似违规”——这还只是现在的审核强度。如果再加上“法律责任”,你觉得平台会怎么做?只会更加收紧喉咙。最终受伤的是谁?是普通人,是少数群体,是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。

你们说“抓关键节点”,听起来很聪明,像管理交通要道。但信息不是货物,言论不是猪肉。你可以查一辆卡车有没有运毒,但你能预知一句话会不会被误解、被转发、被断章取义吗?

更可怕的是,这种模式一旦确立,将成为权力干预舆论的完美工具。今天你说“为了反恐”,明天就可以说“为了维稳”,后天就能以“法律责任”为名,要求平台删除一切批评声音。

你们提到欧盟《数字服务法》(DSA)?那我提醒你,《数字服务法》也明确规定:平台不得基于“合法但令人不适”的内容进行打压,必须保障言论自由边界。而且它追究的是“系统性失职”,不是“单条内容”责任。你们怎么不说这一点?

还有,你们把平台比作超市,说它要“质检”。可超市卖的是实物,有明确标准;而言论的价值,往往取决于语境、意图、受众。讽刺诗可能是艺术,也可能是煽动——AI分得清吗?平台敢判吗?

最后我想说,真正的问题不在平台,而在两个地方:一是用户素养不足,造谣成本太低;二是政府监管滞后,执法不力。我们现在不去推动实名制改革、不去完善司法体系、不去提高公民媒介素养,反倒先把锅甩给企业,这是典型的“懒政思维”的民间翻版。

所以,我方坚持认为:平台可以配合治理、加强自律,但绝不应成为用户言论的法律责任主体。否则,我们将用亿万网民的表达权,去换取一个虚幻的“安全承诺”。

谢谢大家!


质辩

正方三辩提问

正方三辩:
我来提问,请反方三位依次作答,不能回避。

第一问,问反方一辩:
您刚才说平台只是“信息管道”,不应对内容负责。但TikTok的算法会主动把煽动性视频推给易受影响的青少年,YouTube曾连续向极右用户推荐极端内容——这种基于用户画像的系统性放大,是“被动传输”还是“主动编辑”?如果是后者,凭什么享受传统媒体的责任豁免?

反方一辩:
算法确实有推荐机制,但它依据的是用户行为数据,不是主观意图。我们不能把自动化流程等同于人工编辑决策。

正方三辩追问(补充):
所以您的意思是,只要不用人手点“发布”,就可以叫“无主观意图”?那自动驾驶撞死人,车企也不该负责吗?


第二问,问反方二辩:
联合国报告指出,Facebook在缅甸长期放任针对罗兴亚人的仇恨言论,甚至在被多次举报后仍不予处理。最终这些内容成为种族清洗的催化剂。请问:当一个平台明知其产品正在被用于数字种族灭绝,却为流量选择沉默,这还能用“技术中立”来开脱吗?

反方二辩:
我们痛心于任何暴力事件,但我们强调的是归责路径。真正该追责的是发布者和当地政府。要求平台为跨国政治暴行负法律责任,既超出其能力范围,也违背主权原则。

正方三辩追问(补充):
好,那我再问一句:如果Meta明天宣布全面退出缅甸市场,不再提供服务,它还需要为此负责吗?还是说——只有继续赚钱的时候才需要装无辜?


第三问,问反方四辩:
目前全球每年有数千万条虚假医疗信息在社交平台传播,导致有人停药信偏方、误服毒物身亡。而平台一边靠这些内容赚广告费,一边宣称“无法审核”。请问:在这种明显可预见的生命危险面前,您是否认为平台应当承担哪怕一丝法律上的注意义务?还是说,只要点击量够高,人命就只能算“外部成本”?

反方四辩:
我们支持平台加强自律、配合监管,但“法律责任”意味着无限连带责任。一旦确立这个先例,平台唯一理性的选择就是全面预审、锁死评论区——最终受害的仍是公众表达权。

正方三辩追问(补充):
所以您的解决方案是:为了保护骂人的权利,宁可让吃错药的人死掉?这就是您说的“自由”?


正方质辩小结:

谢谢主持人。

刚才三个问题,其实只在问一件事:平台到底有没有控制力?

对方嘴上说着“我们不是替罪羊”,可行动上却把平台打扮成一个毫无自主权的傀儡——看不见算法、看不见利润、看不见影响力。可现实呢?它们能精准推送广告,却看不清仇恨言论?能识别爆款赚钱,却看不出致命谣言?

这不是无力,这是选择性失焦

更讽刺的是,他们一边担心平台会“过度审查”,一边又默认平台能在瞬间识别出所有“敏感词”来删帖保命——你们到底觉得平台聪明还是傻?

我们主张的从来不是“每句话都由平台坐牢”,而是建立分级分类的责任体系:对于明显违法、反复出现、已被举报的内容,平台必须采取合理措施。否则,就构成法律上的“重大过失”。

别再用“自由”当遮羞布了。真正的自由,是在承担责任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。高速公路装摄像头,不是为了限制驾驶,而是为了让所有人安全抵达。

谢谢!


反方三辩提问

反方三辩:
我也来问三个问题,请正方三位一一作答。

第一问,问正方一辩:
假设某地爆发社会抗议,大量民众上传现场视频并配文批评政府。如果按照你方“平台应负法律责任”的逻辑,这类内容一旦被认定为“扰乱秩序”,平台是否就必须第一时间删除?如果不删,就要面临罚款甚至高管入刑——在这种压力下,你觉得平台会不会变成事实上的网络警察,抢先删除一切批评声音?

正方一辩:
我们主张的是对非法内容承担责任,比如煽动暴力、造谣传谣,而不是合法的政治表达。法律本身就有言论自由的边界,平台依规行事即可。

反方三辩追问(补充):
可问题是,“非法”的定义谁说了算?在中国是网信办,在俄罗斯是克里姆林宫,在伊朗是宗教领袖——难道Meta、Twitter就得按每个国家的口径自我审查?那全球统一的社交平台,岂不就成了各国政权的提线木偶?


第二问,问正方二辩:
你们提到欧盟《数字服务法》(DSA)作为依据。但该法案明确禁止平台因“令人不适但合法”的言论进行打压,并设立了独立申诉机制。请问:如果中国也照搬这套制度,允许用户起诉平台“误删”,那么未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场景——一个网民发帖说“体制有问题”,被平台删了,他转头去法院告平台侵犯言论权,赢了赔偿?你方敢支持这种司法实践吗?

正方二辩:
我国国情不同,立法会结合实际。但我们借鉴的是责任理念,不是照搬条文。平台可以在合规前提下,建立透明审核机制和申诉渠道。

反方三辩追问(补充):
所以你是说,我们可以学“追责平台”,但不能学“保护异议”?这不就是只取利刃,不要刀鞘吗?


第三问,问正方四辩:
AI目前连讽刺和真心话都分不清,经常把“这政策真牛”当成反讽删掉。如果现在就让平台为每条漏网之鱼负法律责任,它们唯一的自保方式是不是就是:干脆关掉所有评论、关闭私信、禁止转发?最后留下一个干干净净、死气沉沉的“官方公告板”?这才是你想要的“清朗网络”吗?

正方四辩:
技术不成熟不能成为拒绝进步的理由。我们可以设置过渡期,采用“通知—删除”机制,逐步完善审核能力。

反方三辩追问(补充):
可现实中,“通知—删除”已经导致大量正常内容被恶意举报后迅速下架。如果再加上刑事责任威胁,你觉得还有多少UP主敢做深度调查?多少博主敢碰敏感话题?


反方质辩小结:

谢谢主持人。

刚才我问了三个问题,核心只有一个:谁来监督监督者?

正方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图景:平台依法履职,清除垃圾信息,保留自由空间。但他们完全忽略了两个残酷现实:

第一,权力永远向下传导压力,而不会向上问责。
一旦平台背上法律责任,最先消失的绝不是谣言,而是批评。因为封口的成本最低,风险最小。

第二,技术根本撑不起这么重的期待。
你现在让平台判断一句话是不是“煽动”,可连人类专家都会争论三天,AI却要在三秒内决定生死。结果只会是:宁可错杀,不敢放过。

更要警惕的是,你们提出的“分级责任”,听起来很科学,但在执行中必然滑向“一刀切”。就像现在的健康码,本意是防疫,最后成了控人的工具。

我们不是反对治理,而是反对用压制自由的方式来换取表面秩序

真正的解决之道,是提高执法效率、推动实名溯源、加强公民素养,而不是把亿万网民的声音,锁进一家公司的审核后台。

谢谢大家!


自由辩论

正方一辩:
我先来问一句——Facebook在缅甸放任仇恨言论三年,联合国报告明明白白写着“煽动种族灭绝”,Meta高管有没有一个人道歉?有没有一个人被调查?没有!因为他们知道,在你们口中那个“不该担责”的世界里,他们永远安全。

反方一辩:
可笑!你拿一个极端个案就想绑架整个制度?按你逻辑,是不是以后出版社出了一本坏书,印刷厂也得坐牢?

正方二辩:
印刷厂不负责,但出版社会审稿!平台不是印刷厂,它是算法编辑+流量分发+内容推荐三位一体的超级媒体!你说它没控制力?那你告诉我,为什么我的首页总能精准出现我喜欢的女孩跳舞视频?AI突然就瞎了?

反方二辩:
所以你是希望平台变成全知上帝?既要它看不见违法内容,又要它看得见每一个用户偏好?这叫双标!

正方三辩:
我们不要它全知,只要它明知故犯时不能装傻!举报一万次都不处理,算法却天天推同类视频——这不是失职是什么?你们嘴上说着“保护自由”,实际上是在给平台披上“技术中立”的隐身衣,好让它继续躺着赚钱!

反方三辩:
那你倒是说说,如果一位网民发帖说“体制有问题”,被地方政府认定为“扰乱秩序”,平台删还是不删?删了,侵犯言论自由;不删,CEO明天就被抓——你是想让扎克伯格在中国、伊朗、俄罗斯轮流坐牢吗?

正方四辩:
法律有边界!我们说的是非法内容,不是合法批评!难道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,我们就禁止卖菜刀?监管对象是行为,不是工具本身!

反方四辩:
可问题是,“非法”的定义谁说了算?在有些国家,“批评政府”就是非法!你让跨国平台怎么办?按中国标准?美国标准?还是你自己心里的标准?最后只会变成各国政权的共治工具!

正方一辩:
那照你说法,干脆别立法了?反正总有国家滥用权力,所以我们就不追究任何责任?这种“完美世界”才叫逃避现实!

反方一辩:
我们没说不治理!我们支持加强执法、推动实名制、提升公民素养——但不能把锅全甩给企业,让它替政府和社会的无能买单!

正方二辩:
可用户匿名难追责,政府跨境执法慢如蜗牛,而平台呢?它一秒就能封号,一小时就能下架内容,一年赚几千亿——它是最靠近火源的那个开关手!

反方二辩:
高效≠正当!集中营也是“高效”管理,但它违背人性!一旦平台背上法律责任,第一反应不是精细治理,而是全面封锁!评论区关掉最安全,转发功能下架最稳妥——最后你还剩什么?一个干干净净的官方公告板!

正方三辩(冷笑):
所以你的自由,就是建立在放任之上?让老人吃偏方毒死,让孩子看暴力视频学自杀,只要没人告平台,你就安心?这才是真正的冷血!

反方三辩:
比起让你这种“正义使者”拿着法律大棒逼平台闭嘴,我宁可多几个误信谣言的人——至少这个系统还留有一丝呼吸的空间!

正方四辩:
呼吸空间?现在平台删起明星绯闻快得很啊!怎么到了儿童色情、诈骗信息,反而“技术做不到”了?你信吗?AI分不清仇恨言论,但分得清哪个视频能上热搜?它只是不想管,不是不能管!

反方四辩:
因为你给它的选择只有两个:要么全审,要么坐牢!在这种高压下,它除了自保还能做什么?你以为你在捍卫正义,其实你正在亲手掐断异议的声音!

正方一辩:
我只问一句:如果明天Meta宣布退出全球市场,不再赚一分钱,它还需要为昨天的伤害负责吗?还是说——只有当它还在吸血的时候,才能假装清白?

反方一辩:
而我也回敬一句:如果你真关心言论正义,为什么不先推动司法改革?不去建跨国协作机制?不去教公众辨别信息?偏偏要挑最容易欺负的对象——一家公司——来承担人类文明的全部重量?

正方二辩:
因为我们等不起!罗兴亚人等不起!美国国会山暴乱的死者等不起!每一个被虚假医疗信息害死的家庭都等不起!你口中的“慢慢来”,不过是拖延的遮羞布!

反方二辩:
可你的一剂猛药,可能杀死整个病人!当你赋予平台巨大责任的同时,也赋予了它巨大权力——而权力,从不会温柔使用。

正方三辩:
那我们就看着它滥用权力吗?就像汽车会撞人,所以我们就不发展交通规则?不,我们要的是限速、红绿灯、摄像头——而不是禁止造车!

反方三辩:
可你现在给的不是交通规则,是一张空白支票:让平台自己决定谁可以说话,谁必须沉默!这比车祸更可怕,因为它悄无声息地消灭了思想!

正方四辩(总结式):
所以你们的选择是:宁可让伤害发生,也不愿承担一点管控的风险?好,那请记住今天说的话——当又一场网络煽动酿成血案时,别再说“没想到”。

反方四辩(收尾):
而我们也警告:当你把表达权交给一家公司的法务部时,真正的悲剧,才刚刚开始。


总结陈词

正方总结陈词

各位评委、对方辩友:

我们今天不是在讨论要不要自由,而是在问——当自由被用来点燃种族仇恨的火把时,谁该负责?当虚假医疗信息导致孩子误服毒药时,谁该站出来?

对方一直说:“平台只是通道。”可这个“通道”能精准推送你喜欢的女孩跳舞视频,却看不见隔壁有人在煽动暴力?它知道哪条内容能上热搜赚广告费,却对举报一万次的仇恨言论装瞎?这叫什么“技术中立”?这叫选择性失明

我们承认,用户要负责,政府也要负责。但问题是:造谣的人可以匿名跑路,跨境执法要开国际会议,而平台呢?它一秒就能封号,一小时就能下架内容,一年赚几千亿——它是最靠近火源的那个开关手!

你说怕过度审查?那我们就建规则啊!分级管理、通知删除、独立申诉……欧盟能做到,中国清朗行动也在做。难道因为菜刀能杀人,我们就禁止卖菜刀?不,我们管的是持刀行凶的人,以及明知危险还大量批发刀具却不设防的商家!

对方三辩说:“你们想让扎克伯格在中国、伊朗轮流坐牢?”我反问一句:如果Meta一边在中国赚钱,一边放任煽动分裂的内容传播,它不该被追究吗?跨国企业享受全球市场的红利,就必须接受全球责任的约束!

今天我们主张的,从来不是“每句话都由平台坐牢”,而是建立一个合理、可执行、有边界的法律责任体系。就像高速公路装摄像头,不是为了不让开车,而是为了让所有人安全抵达。

最后,请大家想一个问题:
如果明天所有社交平台宣布退出市场,不再赚一分钱,它们还需要为昨天的伤害负责吗?
如果答案是“不需要”,那就等于承认——只有当它们还在吸血的时候,才能假装清白

真正的自由,从不在真空里生长。它长在责任的土壤中,活在规则的保护下。
我们不怕监管,怕的是纵容;我们不反对技术,反对的是逃避。

所以,我方坚定认为:社交媒体平台,必须对用户言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因为权利与责任,从来都是对等的。
谢谢大家!


反方总结陈词

各位评委、对方辩友:

听完正方的慷慨激昂,我只有一个感觉:他们太相信“只要目的正义,手段就可以无限扩张”了。可历史告诉我们,每一次以“安全”之名拿走自由的钥匙,那把钥匙就再也回不来了。

你们说要追责平台,听起来很正义。可你们有没有想过,真正第一个被删掉的,可能不是谣言,而是一句“体制有问题”的批评?不是极端主义视频,而是一个揭露黑幕的调查帖?

因为平台不是法官,也不是议会,它是企业。它的唯一理性选择是什么?是在接到任何可能惹祸的内容时,第一时间按下删除键。这不是推测,这是现实——现在的健康码、现在的评论屏蔽、现在的“疑似违规”,已经让我们尝到了预审社会的滋味。

你们说“我们可以学欧盟”,可你们只取了“追责”,不要“保护”。DSA法案明确写着:平台不得因“令人不适但合法”的言论进行打压。可如果在中国,谁来判断什么是“合法批评”?是你?是我?还是地方网信办?一旦平台背上刑事责任,它不会等法院判决,它会在三秒内删帖自保。

AI现在连讽刺都分不清,“这政策真牛”都能被当成反讽处理。你却要求它在恐怖主义和抗议运动之间划出清晰界限?这不是技术问题,这是人类认知的边界

更可怕的是,你们提出的“高效治理”,本质上是把亿万网民的表达权,交给了几家公司的法务部和算法工程师。他们决定谁能说话,谁必须沉默。这不是治理,这是数字极权的温柔开端

我们不是反对清理垃圾信息,我们反对的是——用一把大火烧掉整个森林,只为消灭几根杂草。

解决虚假信息,应该靠提高执法效率、推动实名溯源、加强媒介素养教育;应对网络暴力,应该完善司法救济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。而不是把所有难题打包甩给一家公司,说:“你背锅吧,反正你有钱。”

对方二辩说“罗兴亚人等不起”,我流泪了——我也痛心!但我们不能因为着急救人,就开着坦克冲进医院。有些伤害需要时间修复,有些问题需要系统改革。可一旦我们打开“平台担全责”这个潘多拉魔盒,失去的将是整个公共言论空间的呼吸感。

请记住:
最危险的不是那些吵闹的声音,而是突然安静下来的互联网。

真正的清朗,不是干干净净的公告板,而是百花齐放中依然能辨别真理的能力。

所以我们坚定认为:社交媒体平台,不应承担用户言论的法律责任。
宁可慢一点,也不能走错方向。
谢谢大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