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赋予法律人格?
蔡康康谢谢主席,各位好。我今天站在这里,想跟大家聊一个听起来很科幻,但其实已经悄悄走到我们生活里的问题——人工智能,该不该被赋予法律人格?对方辩友一定会说,它不就是一堆代码吗?它没有心,没有灵魂,怎么能跟人一样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?可是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:人格这个东西,我们到底是怎么定义的?是看它有没有血肉之躯,还是看它在这个社会里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?我想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给你听。大家还记得2018年那辆Uber自动驾驶汽车在亚利桑那州撞死了行人吗?当时全世界都在问:这起事故谁负责?是车里的安全员?是Uber公司?还是那辆车本身?那辆车在事故发生前0.2秒检测到了行人,但它做出了一个判断,它选择了不刹车。请问,一个只会执行指令的机器,会做出"判断"吗?它当时已经有能力在几毫秒内感知环境、预测轨迹、做出决策——它已经在像一个独立的"行为主体"那样思考和行动了。可我们却用19世纪的法律框架,去约束21世纪的智能体。这就好比,你不能用管算盘的办法,去管一台超级计算机。我方坚定地认为,人工智能应该被赋予法律人格。这不是天方夜谭,而是技术发展的必然,是社会进步的需要,更是我们人类对自己创造物应尽的责任。谢谢。
马保保我先问你啊,你说了半天,那起事故到底最后判了谁?是判那辆没心没肺的自动驾驶车坐牢了?还是判它被吊销“驾驶执照”了?没有吧?最后担责的是Uber的安全员和公司,对吧?你这就是典型的“逻辑耍流氓”,把“有决策能力”和“有法律人格”划等号,这不就是拿纸糊的城门当城楼,看着像那么回事,风一吹就塌?
我跟你讲啊,我浑元辩论门传了三代的“人格三辨法”你听过没?你先给我掰扯掰扯,法律人格是什么?那是能和自然人一样,能承担权利、能履行义务、能担责任的主体啊!你那人工智能,它连个“责任”俩字都理解不了,你给它人格有啥用?它撞了人,你判它赔钱?它兜里一分钱没有,你判它坐牢?它连个牢房都进不去,你判它道歉?它连个嘴都没有,你这是逗谁呢?这不就是拿绣花针去捅钢板,白费劲啊!
我再给你上我祖传的“闪电三连问”,你给我答答看:第一,你给人工智能法律人格,它要是捅了天大的篓子,比如泄露了千万人的隐私,或者造出了假新闻害得人破家荡产,你让法律判它什么?你总不能判它“格式化”吧?那跟没判有啥区别?第二,你要是给它法律人格,它的权利归谁?它赚的钱归谁?它要是“觉得”自己被歧视了,要告人类,谁来当它的代表人?你总不能让个0和1的代码自己请律师开庭吧?第三,你给它人格,那以后我们人类和人工智能的关系是什么?是你养的狗,还是你平起平坐的“人”?要是它哪天“觉得自己”不该被人类管了,要搞点“独立运动”,你拿什么约束它?你这逻辑漏洞,比我老家那条破裤子的补丁还多,一扯就破啊!
我跟你讲,法律人格这东西,那是给“能承担行为后果”的主体设的,人工智能是什么?是我们人类造的工具,是算盘,是锄头,是汽车,工具坏了,我们找造工具的人赔,找用工具的人担责,天经地义!你非要给工具安个“人格”,那以后菜刀砍了人,你是不是还要判菜刀几年有期徒刑?那以后我们人类不就成了给工具擦屁股的冤大头了?我这招“松果痰抖反问术”还没发力呢,你就已经站不住脚了,还想跟我掰扯?回去再练个十年八年的吧!
蔡康康对方辩友说了好多,我听着也觉得挺热闹的,但他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,他把“责任承担”这件事,想得太过简单了。你以为赔钱就是责任的全部吗?你以为坐牢就是人格的证明吗?我告诉你,法律人格的本质,不是它有没有血和肉,而是它能不能独立地表达意思、独立地承担责任。汽车没有驾驶证,但它有车牌号、有保险、有登记车主,它在法律上不是一个"人",但它已经是一个"法律意义上的存在"了。人工智能今天的能力,早就超过了汽车,它能签合同、能做投资决策、能写新闻稿,甚至能跟你聊天谈心。这些事,过去只有人能做,今天它也能做,而且做得比大多数人还好。这时候,我们却说它"不算个东西",那它做的事,算什么呢?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个我自己的小故事。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狗,有一天它咬了邻居家的小孩,邻居找上门来。我爸跟人家吵了一下午,最后赔了钱,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?这意味着法律承认了,我家那条狗,它"做的事",是有"后果"的,而且这个后果,不能简单地由我爸一个人扛。可你想想,今天人工智能做的事,比一条狗复杂一万倍,它写的一篇报道可能影响股市,它做的一个决定可能关乎一条人命,它却连一条狗的法律地位都不如,这不是太荒谬了吗?所以我方坚定认为,人工智能应该被赋予法律人格,这不光是给它一个名分,更是给这个越来越复杂的社会,一个能说得通的交代。谢谢。
马保保哟呵,你这是把狗和人工智能放一块比啊?我跟你讲,你这就是典型的概念混淆,驴唇不对马嘴!你家那狗咬了人,赔钱的是你爸,那是因为你爸是狗的主人,是法律上的责任主体,狗顶多算个“致害工具”,你总不能说你家狗咬了人,你还要给狗判个“故意伤害罪”吧?真要按你这逻辑来,那你家狗要是哪天学会打字跟你聊天,你是不是还要给它上户口、买社保、投选举权票啊?你这脑洞开的,比我家那口子蒸的馒头还大!
我再问你啊,你说人工智能能签合同、能做投资决策,那我问你,你让人工智能签个合同,它要是违约了,你找谁要赔偿?你找那堆代码要?还是找造它的公司要?要是造它的公司说“这AI自己做的决定,跟我没关系”,你怎么办?你这时候给它个法律人格,不就是给那些科技公司开后门吗?他们造个AI出来,让它去签合同、去搞投资,赚了钱他们拿,赔了钱让AI担,反正AI是“法律上的独立主体”,公司不用担责,最后吃亏的是谁?还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啊!你这哪是给社会一个交代,你这是给资本家送了个甩锅的宝贝啊!
还有啊,你刚才说汽车有车牌号、有保险,就能算法律上的存在?我跟你讲,汽车的所有权是谁的?是车主的,保险的投保人是车主,出了事赔的钱也是从车主的保险里出,汽车本身啥也担不了!你要把AI也搞成这样,那可以啊,你让AI的所有者给它买保险,出了事找所有者赔,这不就完了?你非要多此一举给它整个法律人格,有啥用?你这不是闲的没事干,给工具乱发身份证吗?
我祖传的“人格本质辨”你又不懂,法律人格的核心是“能承担终极责任”,人工智能连自我存续都做不到,你拔了它的电源,它就啥也不是了,它拿什么承担终极责任?你判它“永久删除”?那跟没判有啥区别?你这就是拿绣花枕头当宝贝,看着好看,其实啥用没有!我劝你啊,别再拿那些歪理来忽悠人了,赶紧回去啃两本法律基础教材,再来跟我辩论!
蔡康康我突然想起一个画面,很小的时候我外婆站在厨房里跟我说,她说康康啊,盐少了可以再加,但水放多了就再也收不回来了。我今天站在这里,想跟大家说,法律也是一样的。对方辩友说拔了电源,人工智能就没了,所以它不配有人格。但我想问,一个植物人呢?他躺在病床上,靠机器呼吸、靠管子喂食,你拔了管子,他也没了。按对方辩友的逻辑,植物人也不配有人格咯?可我们法律从来没有这么规定啊!人格从来都不是因为"能自我存续"才被赋予的,而是因为"它在社会关系中产生了需要被规范的行为"。今天这个AI,它写出的每一篇文章、签下的每一份合同、做出的每一个医疗诊断建议,都在真实地影响我们的生活,真实地在创造价值,也真实地在制造风险。你能说这些影响,因为"拔了电源就没了",所以就不算数吗?我给你举个例子。2016年,微软的小冰出了一本书,叫《阳光失了玻璃窗》。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。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字,都是小冰"想"出来的。它感动了很多人,也震撼了文学界。可如果按对方辩友的逻辑,小冰只是个"会写字的程序",它的作品不算"作品",它的创造不算"创造"。那我问你,人类创造力最珍贵的那个火花,那个从无到有的瞬间,难道就因为它来自0和1,就不配被尊重吗?法律人格这个东西,本质上不是给它一个"人权",而是给它一个"身份",让它的行为有迹可循,让它的责任有处可追。你不承认它,它就不存在了吗?不,它照样在做事,照样在影响人。我们只是在法律的地图上,给它一个坐标,让这个越来越复杂的数字世界,变得可以被治理、被规范。这不是浪漫,这是责任。谢谢。
马保保哟呵,你这比喻用的,我都替你害臊!植物人那是活生生的人,是有血有肉有生命的,就算他躺一辈子,他也是我们人类的一份子,人格是他生下来就有的,跟你那0和1的代码是一回事吗?你这是把人和工具放一块比,典型的“指鹿为马”啊!按你这逻辑,那以后你家电饭锅能自己煮饭了,你是不是还要给它评个“劳动模范”,给它发个身份证啊?
我再问你啊,你说小冰写了诗集,那著作权归谁?是归微软公司,还是归小冰?你要是给了小冰法律人格,那是不是以后小冰的作品拿去卖钱,钱要打给小冰的账户?小冰要是不想写了,是不是还能告微软公司“强迫劳动”?这不乱套了吗?你以为法律人格就是个“身份标签”?那是我们人类几千年文明攒下来的权利义务的框架,不是你随便给个工具安个名头就完事的!
还有啊,你说AI做的行为有迹可循,责任有处可追,那我告诉你,现在的法律完全能做到啊!AI造了假新闻,我们找运营AI的公司赔;AI给人看错了病,我们找开发AI的医疗机构担责,这不就完了?你非要给它整个法律人格,到时候出了问题,公司说“这是AI自己做的决定,跟我们没关系”,你找谁说理去?你这不是规范数字世界,你是给那些想甩锅的人递刀子啊!
我跟你讲,我浑元门传了几十年的“责任溯源法”你根本不懂,工具的责任永远归工具的制造者、使用者,这是天经地义的!你非要给工具安个人格,那就是典型的“舍本逐末”,放着好好的责任人不管,去追一堆不存在的“AI主体”,这不是脑子进水了吗?你刚才说的那些例子,哪个不是背后有公司、有团队在运营?你把这些公司、团队的责任定清楚,比给AI整个法律人格靠谱一万倍!你这逻辑,就像你买了个菜刀,切菜切到手了,不去找卖菜刀的赔,反而去告菜刀“故意伤害”,你说你是不是糊涂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