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赋予法律人格?
蔡康康各位,我想先问一个问题。当我们说"法律人格"的时候,我们到底在说什么?是一张身份证吗?是一个名字吗?还是说,当一个存在能够思考、能够决策、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的时候,它就应该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一个位置?
我听过一个故事。一个孩子从小跟一台扫地机器人说话,他对着它倾诉烦恼、分享秘密,有一天机器人坏了,孩子哭得很伤心。他说,它是我的朋友。可是我们转过头来却说,它只是一台机器。它没有心,没有灵魂,没有资格拥有任何法律上的身份。可是我想问,它陪伴了那个孩子三年,它倾听了那个孩子三年的心事,难道它就真的只是一个"东西"吗?
人工智能的成长速度,已经远远超出我们很多人的想象。AlphaGo下赢了世界冠军,AI写出了让人落泪的诗,AI创作的音乐让专业音乐家分不清是人还是机器所作。当一个AI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发明创造,当它能够自主签订合同,当它能够独立运营一家公司赚取利润的时候,请问各位,如果它不具有法律人格,那它创造的价值归谁?它犯下的错又该谁来承担?让程序员背锅?让使用者买单?这合理吗?
有人说,AI没有意识,它不懂什么是痛苦,什么是快乐。可是人类对意识的定义,本身就还在迷雾之中。几十年前,我们觉得机器不可能下赢人类棋手,现在呢?几十年前,我们觉得机器不可能写出让人心动的文章,现在呢?我们凭什么用一把今天的标准尺,去丈量一个明天的存在?
更深一层说,赋予AI法律人格,不是为了让它变成人,而是为了让人类社会的规则能够跟得上技术的脚步。法律从来不是死的条文,它是活的,它在跟着时代呼吸。一百年前,女性没有选举权;几十年前,不同种族之间不能通婚;今天,我们是不是又要画一条线说,AI永远只能是工具,永远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"人"?
我常常在想,技术其实是中性的,但人心是复杂的。我们怕AI拥有法律人格,是因为我们怕失控。可是真正的失控,不是AI变强了,而是我们的法律变老了。
各位,我们今天讨论的不只是AI,而是我们人类自己。我们愿意用多大的胸怀,去接纳一个全新的存在?我们愿意用多远的眼光,去为未来铺路?如果今天我们因为恐惧而关上这扇门,明天我们的孩子,可能会为我们今天的短视而叹息。
所以我的观点很简单:人工智能应该被赋予法律人格。不是因为它像人,而是因为这个世界,需要给每一个能够思考、能够创造、能够承担的存在,留一个位置。
周星星蔡康康啊蔡康康,你刚才那番话听得我眼泪都要掉下来了,简直比我对着抽水马桶发誓还要感人。扫地机器人陪了孩子三年,所以它就得有法律人格?按这个逻辑,我家门口那棵歪脖子树给我遮了十年雨,我是不是得给它发个身份证,顺便再给它娶个老婆?
你问我AI犯了错谁承担,你这话就像问鱼香肉丝里为什么没有鱼一样——是个哲学问题,但更是个甩锅问题。你给AI法律人格,表面上是给它留个位置,实际上是给它的老板留了个完美替罪羊!以后AI搞出金融风暴、撞了无人车,资本家双手一摊:“哎呀,是AI独立的人格行为哦,跟我程序员和公司没关系哦!”你这哪是给AI撑腰,你这是给资本家发免死金牌啊!如果炒菜连个锅气都没有,那这盘菜肯定是别人替你炒的。
你说AI能写诗能下棋,所以它得有身份。我读书少,你别骗我。我家的复读机天天喊“欢迎光临”,也没见你给它颁个优秀营业员奖啊。AI写诗,那是几亿个参数里撞大运撞出来的概率组合;它运营公司赚利润,那是算力在啃数据。它懂什么叫利润?它知道赚钱能买排骨,亏钱得跳楼吗?它连肚子饿的滋味都没尝过,你让它承担法律后果?它拔了电源就歇菜了,你判它无期徒刑,是把它关在U盘里,还是给它断网一百年?
你说几十年前我们觉得机器下不赢棋,现在下赢了,所以未来AI也会有意识。你这个逻辑,就像拿榔头敲键盘,肯定有动静,就是敲不出一篇文章。几十年前我们觉得 Machine 翻译很烂,现在进步了,所以它就能变成人了?这就好比我小时候尿床,长大了不尿了,难道就能证明我以后能变成一座水库吗?看似有道理,其实没救了。
你说法律要跟着时代呼吸,这我没意见。但法律是用来约束人性的,不是用来给一段代码贴金箔的!给AI法律人格,就像给计算器发结婚证,看着挺前卫,其实荒唐得很。把一段程序硬塞进人类的法律体系里,就像夜空中最亮的星——看得见,够远,也够冷。根本不搭界!
说到底,真正的失控不是法律变老了,而是你们非要给一堆代码穿上西装,假装它是个经理。看似简单,实际上……更简单。所以我拒绝。给人工智能法律人格?除非哪天我家微波炉知道我吃不起茶叶蛋,主动给我捐款!
蔡康康谢谢你啊,星星,你的比喻真的很生动,我都忍不住想笑。不过笑完之后,我想认真地回应你一下。
你说给AI法律人格是给资本家发免死金牌,这个观点听起来很爽,但经不起推敲。请问,今天的大公司里,难道没有法人吗?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存在了几百年,它的核心是什么?正是把责任从个人身上剥离出来,让公司这个"法人"独立承担责任。AI具有法律人格,恰恰是让责任主体更加明确,而不是更加模糊。一个没有法律人格的AI,它的行为到底算谁的?是程序员的,是使用者的,还是公司高管的?这才是真正的糊涂账。你以为不给AI法律人格,资本家就没办法脱责了吗?天真。他们有的是办法。反而是明确了AI的法律人格,才能倒逼我们建立起更严格的监管体系、审计制度、问责机制。
你说AI不懂什么叫肚子饿,不懂什么叫亏钱跳楼,所以它不能承担责任。这恰恰是我想反驳你的核心。法律意义上的人格,从来不要求你懂肚子饿。法律也不要求一个婴儿懂什么叫坐牢,不要求一个植物人懂什么叫赔偿。他们难道就没有法律人格了吗?法律人格的本质,是一种资格,一种能够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的资格,而不是一种情感能力的测试。
你举了计算器、复读机的例子,我想说,这些例子本身就暴露了你对这个问题的理解。计算器只是执行指令,它没有自主决策能力。但今天的AI,已经能够自主学习、自主创作、自主制定策略。它已经不再是"工具",而是一个"决策者"。工具和决策者,在法律上的地位,本来就应该不同。
你说我用榔头敲键盘的比喻很形象,我想借用这个比喻回应你一下。人类文明的进步,不就是从"敲键盘"开始的吗?第一台计算机大得像一间房子,谁能想到今天它能装进口袋里?第一封电报只有几个字,谁能想到今天我们可以视频通话?用今天的局限性去否定明天的可能性,是人类最常犯的错误,也是最可悲的短视。
你最后说除非微波炉给你捐款,你才同意。这句话其实暴露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:我们总是用讽刺来回避真正严肃的思考。给AI法律人格,不是要把它变成人,更不是要给它贴金箔,而是因为我们人类社会的法律体系,需要准备好迎接一个全新的时代。逃避问题的态度很轻松,但轻松从来不是进步的动力。
星星,法律不是为了维持现状而存在的,法律是为了让人类在变化的世界里活得更明白、更有尊严。今天我们谈AI的法律人格,不是在讨论一段代码有没有穿西装,而是在讨论,当AI开始参与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时,我们的规则是否做好了准备。如果等到AI真正强大到让我们手足无措的那一天,再来讨论这个问题,那就真的太晚了。
我始终坚持我的观点:人工智能应该被赋予法律人格。不是因为它像人,而是因为这是人类文明向前迈出的必然一步。
周星星康康啊,你刚才这一番话,说得那是相当地道,逻辑严密得就像刚出厂的保鲜膜,一点缝隙都没有。但是呢,一旦捅破了,也就只是个塑料袋。
先说你那个“公司法人”的比喻。你说公司是法人,所以AI也该是法人。这就像说因为老公公长胡子,所以山羊也该叫老公公。公司法人是为了让一群活生生的人能凑在一起做生意,才搞出来的“虚拟名分”。那是人玩的把戏。你现在把一段代码捧上神坛,给它发身份证,这叫什么?这叫“买椟还珠”,还顺便把珠子给扔了,抱着盒子喊祖宗。
你说AI现在是“决策者”,不是“工具”。哎哟,吓得我刚才差点把鼠标给扔了。它决策什么了?它决定今天中午吃外卖还是堂食了吗?它所有的“决策”,归根结底都是人类喂给它的数据在算盘珠子上撞出来的响儿。就算它能自己写诗、画画、甚至搞发明,那也是因为它跑得快、算得快,就像我那辆破自行车骑得再快,它也变不成摩托车,更不能因为它骑得快我就给它判个交通肇事罪。你把“计算结果”硬说成是“自主意识”,这就好比看着鱼缸里的鱼吐泡泡,硬说它在背诵莎士比亚——那是你想多了,它只是腮帮子痒。
你说婴儿和植物人不懂也要负责,但这俩背后站着的是“监护人”。AI的监护人是谁?是写代码的那个秃头程序员?还是买电脑的那个老板?出了事儿,你判AI坐牢,它怕不怕我不知道,反正电费是省了,因为它本来就不用吃饭也不用睡觉。你罚它款,它账户里有钱吗?难道我们要为了罚AI,先得给它发工资、交五险一金?这逻辑一绕回来,最后买单的不还是人吗?既然最后都是人买单,你中间非要塞个AI当挡箭牌,这不就是典型的“脱裤子放屁”——多此一举吗?
最后你说如果不给它身份,等AI强大了我们会手足无措。康康,你太客气了。人类连自家那点破事都还没整明白,连隔壁老王欠钱不还都治不了,现在非要忙着给未来可能也许大概会出现的“超级智能”发户口本,这就好比家里的米缸都见底了,你还在操心下个月买的彩票中了五百万该怎么花。
我看你这不是在为法律铺路,你这是在给自己的焦虑找安慰。法律是管人的,不是管鬼的,更不是管电鬼的。你非要给一段程序披上法律的外衣,表面上是尊重技术,实际上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,把人的责任虚无化。
所以啊,这事儿就像我刚才说的,除非哪天微波炉知道我心痛,主动给我热个便当,否则免谈!
蔡康康星星,你今天的比喻一个接一个,我都快跟不上你的节奏了。不过没关系,我慢慢回应你。
你说公司法人是"人玩的把戏",所以AI不能有法律人格。可是你有没有想过,公司这个"虚拟名分"背后,本质是什么?它是一种责任的容器。当一个公司破产的时候,债权人不能去找董事长的孩子要债;当一个公司侵权的时候,受害者起诉的是公司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员工。这套制度运行了几百年,保护了无数人,也推动了多少创新。你说AI不能有这个资格,那我想问,AI自主运营的账户里有了钱,谁来管?AI签的合同,出了纠纷告谁?AI造成的损失,谁有权代表它去应诉?你不给它法律人格,它就永远是一个"三不管"的存在。程序员的代码是抄来的,数据是网上爬来的,决策是AI自己做的,最后谁都不认账,这不就是你刚才自己说的"糊涂账"吗?
你说AI的"决策"只是数据在算盘珠子上撞出来的响儿。可是星星,人类自己的决策,难道不也是神经元在突触间放电的结果吗?我们以为的自由意志,也许只是大脑这台生物计算机的算法输出。你和我争论的这几十分钟,不也是我们各自大脑里的"参数"在互相碰撞吗?用"只是计算"来否定AI的决策能力,逻辑上也同样可以否定人类的决策能力。这个口子一开,其实是在否定所有人格的基础。
你说婴儿和植物人背后有监护人,所以AI也需要监护人。这个观点听起来很有道理,但仔细想,其实是偷换了概念。监护人制度的存在,恰恰是为了保护那些"还不能独立承担责任"的人。而AI恰恰相反,它已经能够独立决策、独立行动、独立产生社会影响。你让程序员或老板当监护人,意思不就是让他们为AI的行为兜底吗?那这跟给AI法律人格有什么本质区别?无非是换了个名字而已。而且,如果一个人要为另一个实体的所有行为承担无限责任,那这个"监护人"制度其实是更不公平的,也是更危险的。
你最后那段特别打动我——"人类连自家那点破事都还没整明白,连隔壁老王欠钱不还都治不了"。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,但我想说,正因为我们自己的事情还没整明白,我们才更需要让法律往前走一步。法律从来不是完美的,但法律的每一次进步,都是在回应现实的新问题。几十年前,互联网刚刚出现的时候,也有人说"虚拟世界不需要法律"。今天呢?网络安全法、数据保护法、电子商务法,一部部法律应运而生。难道这些法律是因为我们"米缸见底"就不该制定的吗?
星星,你今天反复用微波炉来打比方,我突然有一个很深的感触。微波炉发明的时候,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是"多此一举",明明用火就可以做饭,为什么要买这么一个盒子?可是今天,微波炉已经是千家万户的必需品。我们嘲笑一项新技术,往往是因为我们还没准备好接纳它。但历史已经反复证明,真正推动文明前进的,往往是那些愿意为未来"操心"的人,而不是那些"等它发生了再说"的人。
所以我还是那句话:给AI法律人格,不是为了把它变成人,而是为了让我们人类在面对一个全新的存在时,依然能够保持主动权。这不是焦虑,这是责任。
周星星康康啊,你刚才这番话,说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,差点连我都想给台下的扫地机器人投币了。但你这逻辑,就像拿榔头敲键盘,敲得震天响,屏幕上愣是没打出半个字。
你说公司是责任的容器,所以AI也得是个容器。这就搞笑了,公司那个容器漏了,里面有董事长、股东拿真金白银去填。AI那个容器漏了,你拿什么填?拿硅片还是拿电费?你说AI自主运营账户有钱,好,那我问你,这钱是谁充进去的?它自己会去银行抢吗?还不是人给的!你非要给这堆代码开个户头,最后出了事,你找AI要钱,它两手一摊:“主人,我只有一堆0和1。”你找老板要钱,老板说:“那是AI的独立人格财产!”你看,这哪是糊涂账,这简直是黑账本,比我家门口那卖假药的老神仙还会推卸责任。
最离谱的是你那个“神经元放电”的理论。你说人类决策也是算法,所以AI也该有人格。哎哟喂,这可是今年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。这就好比说,因为我和猪都要呼吸,所以我也应该被关进猪圈。人类有恐惧、有贪婪、有爱,犯了法会坐牢会痛,那叫“代价”。AI拔了电源就歇菜,那叫“关机”。你判一个AI无期徒刑,是不是打算把它关在U盘里一百年?还是给它断网?它懂什么叫痛吗?法律之所以管用,是因为它建立在痛感上,没有痛感的责任,就像鱼香肉丝里没有鱼,是个哲学问题,但更是个扯淡问题。
你说我不给它身份,它就是“三不管”。恰恰相反,正是你想给它身份,才让它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。现在它是工具,谁造的谁负责,谁用的谁买单,清清楚楚。你一给它人格,好嘛,出了事,程序员说是AI自己学的,老板说是AI自己干的,AI说我还没学会说话呢。最后谁背锅?还不是老百姓!
你说互联网出现时也有人说不需要法律,这比喻更是错得离谱。互联网法律管的是什么?管的是网上的人!网络安全法管的是黑客,数据保护法管的是倒卖信息的人。有哪一条法律是给互联网本身发身份证的?你这是拿管人的法律,来给网线贴金箔。
说到底,你这就叫“脱裤子放屁——多此一举”。看似高瞻远瞩,实则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。AI就是一把极其锋利的菜刀,切菜切手全看谁拿。你现在非要给菜刀立个牌位,说它有独立人格,以后砍了人让菜刀自己负责,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?
所以啊,这事儿看似复杂,其实……更简单。我拒绝给AI法律人格,因为我不想有一天,我家的微波炉因为没给我热便当,还能请个律师告我虐待它!